2023年2月10日,《加拿大公報》第一部分公布修訂《加拿大化妝品條例》以加強對加拿大化妝品的監(jiān)管。
目前,化妝品標簽上的成分列表使用術語“香水”來代表配方中的所有香料成分。但是,某些香精過敏的消費者需要了解更多詳情,以避免接觸過敏原。因此,加拿大衛(wèi)生部提議引入一項新規(guī)定,沖洗型產品和免洗型產品中濃度大于0.01%和0.001%的24種所列香料,需要在標簽上披露。24種所列香料是指歐盟委員會(EC)化妝品法規(guī)附件III中確定的香料,如果附件III更新,所列香料也將同步更新。
自2005年以來,歐盟一直要求披露香料過敏原,擬議的修正案將加強與歐盟要求的一致性,來支持加拿大與歐盟之間的貿易往來。
擬議條例還修改了通知要求和一些行政規(guī)定。如果產品停止銷售,將需要通知變更。此外,制造商和進口商必須在通知中標明所有成分(包括香料過敏原)的確切濃度或范圍,闡明該產品是“免洗型”還是“沖洗型”產品,這將影響化妝品的風險狀況。
有關香水過敏原披露的規(guī)定有兩年的過渡期。其他規(guī)定將在登記之日后6個月生效。在過渡期間,以前的條例仍然適用,而加拿大衛(wèi)生部將更新通知表格以適應修訂。擬議的更改不會對實施日期之前收到的通知產生影響。